第04版:2022全国两会·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2年3月11日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 报头

  • 稳经济 促创新 惠民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议

  • 阔步新征程 释放新能量

  • 聚焦时代焦点 求解百姓难点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