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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举行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

聚焦“3·15”

本报讯(记者 朱丹 王琼梅) 3月15日,云南省·昆明市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放心消费在昆明”启动仪式在昆明举行。

活动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旨在广泛宣传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合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落实落细,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启动仪式上向5家“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企业授牌。

省消协向全省企业发出《“共促消费公平企业在行动”倡议书》,倡议全省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依规经营、树牢诚信经营理念,筑牢质量防线、提高商品服务质量水平,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坚持向善价值理念,完善售后服务、打造无忧消费环境,补齐服务短板、保障特殊群体需求,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担当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启动仪式后,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官渡区消费者协会举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商品涵盖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金建材、服装鞋帽、洗涤用品、手机配件、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种类,总重量20多吨,价值40多万元。

据了解,去年以来,昆明市以迎接COP15为契机,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全市共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17217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791个,创建餐饮服务放心消费承诺街区40个。去年昆明市12315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48万元。在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昆明市排名较2020年上升30位。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释放消费潜力,在深化市场秩序治理、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开展重点经营场所放心消费创建方面下功夫,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信用公示、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切实提高维护消费公平的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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