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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有力有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本报讯(记者 浦美玲) 近年来,玉溪市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行动和成效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范围、全领域推进示范市创建工作,着力推动玉溪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玉溪市有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5%;有彝族、哈尼族、傣族、回族、白族、蒙古族、苗族、拉祜族8个世居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34.98%。

对标对表创建工作测评指标,玉溪市将实施“五大工程”,强化“五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其中,实施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融荣社会构建工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繁荣发展共享工程,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市域治理现代化工程,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实施典型示范建设引领工程,打造创建工作实践标杆。玉溪市要求市级领导要牵头拓展深化创建“8+N进”活动,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形成点上精彩、面上开花的良好局面。

同时,玉溪市强化主体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落实;强化牵头责任,让创建工作尽快高效运转起来、发挥作用;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做到重点工作有人盯、关键环节有人管、服务保障有人做;强化协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创建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检查、政绩考核。

目前,玉溪市江川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澄江市、易门县、玉溪市公安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玉溪市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确保2022年完成省级初验、2023年正式申请国家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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