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日前,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妇女联合会、普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商一致,签订《关于建立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三部门将通过建立对口联系、人员交流、培训研讨、线索移送、保护救助、办案协作、源头预防、工作督查、联席会议9项配合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检察院与妇联可根据需要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合力推动整改。此外,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涉妇女儿童权益舆情、信访突出案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多部门联防联动、矛盾纠纷调处、关爱服务等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指导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并通报督查情况。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依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