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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创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保山市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聚力推进,不断创新,力求突破,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能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保山市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保山市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高频次进行分析研究,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在企业开办方面,保山市实现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全链条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信用建设方面,保山市入列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援企稳岗方面,全市减税降费24.2亿元,发放风险补偿、创业担保贷款14.2亿元,优惠电费5.09亿元。

按照“领导进中心、办事人员进中心、审批专用章进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中心”的要求,保山市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为民服务体系100%全覆盖,整合优化服务事项,完成云南省首批10个“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打造“跨省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配置发布“跨省通办”事项470项。同时,实现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全覆盖,将评价结果与窗口单位(含个人)的考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升级。

截至目前,保山市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和属地化管理、取消、合并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314项,公布实施权责清单10类,行政职权减少到5116项。深入推进“照后减证”“证照分离”,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难题,健全完善联审机制,整合、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实施并联审批。

“目前,保山市制定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65项,明确了改革任务、具体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人介绍,2022年,保山市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力争3年内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并进入全省一流水平。坚持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融入政府服务全链条,把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主动换位思考,当好“服务员”“店小二”。

本报记者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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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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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

  • 为企减负助力产业发展

  • 创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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