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科教卫生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云南省疾控中心提醒

金箔食品不能吃

温馨提示

近年来,很多食品中添加了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少消费者不惜花重金购买。近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出提示,金箔食品不能吃。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金银箔粉不在我国规定的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都是违法行为。

省疾控中心提示,金银作为贵金属,食用后不会被人体吸收,对身体没有任何好处。而且金银箔粉本身没有味道,除了让食品看起来“土豪”外,并不会更好吃。不少商家宣称的可食用金箔,是虚假宣传不可信,金箔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身体有害。

省疾控中心提醒,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金箔食品不能吃,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箔或其他不明物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本报记者 陈鑫龙

  • 冬奥健儿校园传递奥运精神

  • 带着群众干产业

  • 报头

  • 让红十字服务普惠云岭城乡

  • 《高黎贡山区域鸟类资源图鉴》出版

  • 云南工商学院位列省内第一

  • 昆医大附一院采用脊髓电刺激技术“唤醒”长期昏迷患者

  • 昆明艾维眼科医院获全飞秒手术质量贡献奖

  • 金箔食品不能吃

  • 报脚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