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自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以来,抓住廉洁防控关键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过程监督,以“阳光用药”推进“阳光诊疗”工程。
通过深入推进“阳光用药”,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建立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组织开展前置审方、开展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加大处方点评和病历质量监控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2021年,医院医师100%签署廉洁行医承诺书,100%与患者签署“拒收红包”承诺书,开展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处方通报6期,对开具不合格处方的医师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为落实“阳光诊疗”工程,该院完善了精神类疾病和残疾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司法鉴定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医院鉴定专家库和鉴定复审小组,完善鉴定资料档案归档管理和调取查阅制度,实施鉴定专家责任追溯制度,斩断鉴定活动中的利益链条和廉洁风险。在药品使用、精神疾病鉴定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促使医务人员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医务人员廉洁服务、合理诊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医院的诊疗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得到有效提升。赵琼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