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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云南法院发出56份家庭教育令

本报讯(记者 邓清文 陈晓波) 5月31日,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获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56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法院积极作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机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员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家庭教育落地见效,全省目前已有63名家庭教育指导员受聘上岗。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探望等各类案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1年,省高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省148家中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云南法院首创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依托法院聘请的权益保护观察员开展社会调查、庭前调解、跟踪回访帮教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权益落到实处。同时,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妇联、省公安厅积极开展“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关爱服务。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截至2021年底,云南法院约450名干警在全省400余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

省高院还发布了6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案例从全省法院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精选,涵盖首个家庭教育令、网络保护、受教育权、监护权变更、财产监管等群众关切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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