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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旭龙水电站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本报讯(记者 段晓瑞) 近日,国家“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工项目——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

旭龙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一库13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2级,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最大的水电站,也是《长江保护法》实施后长江流域核准的首座大型水电站。项目总投资293亿元,由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公司建设,水电站装机4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24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0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煤3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86万吨。

金沙江上游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旭龙水电站建成投产后,将加快推动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能源结构,助力绿色能源强省建设,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对拉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金沙江旭龙水电站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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