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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级林长制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本报讯(记者 管毓树)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截至目前,全州设置各级林长951名,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据了解,全州设置州级林长15名、县市级林长66名、乡镇级林长535名、村级林长335名,按照“行政区域+重点区域”原则,划定林长责任区849个。截至目前,各级林长就责任区推进林长制、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林草产业发展等情况开展巡林88次。

当前,德宏州紧紧围绕全面压实责任、全面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全面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全面加强林长制考核评价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发布州、县市两级总林长令7个;探索建立“林长+警长”体系,制定一系列制度,逐步健全制度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充分利用林长制宣传年等时间节点,科普全面推进林长制、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森林防火等知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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