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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9月起施行

“小快灵”立法助推网格化社会治理

本报讯(记者 彭美娟)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曲靖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以打造社会治理“一张网”为抓手,在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底,曲靖市被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使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成熟经验与做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2021年,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确定为立法调研项目;2022年列入立法审议项目,并于6月27日曲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共10条,短小精悍、务求实效。内容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原则、网格界定及划分、组织协调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着力解决曲靖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机制不健全、网格事务杂乱、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不平衡等方面的问题。在坚守地方立法权限,保障立法合法性的同时,注重以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

为让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与市委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职能职责相衔接,《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协调机制;负有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的市、县(市、区)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权限,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沉的要求,制定配套措施,将本部门基层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对接,协调联动。

曲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将原本各具功能的网格合并为统一网格,同时在政策及配套措施方面进行倾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群众能够在网格中实现更多事务的办理,体会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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