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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

云南大力保护城乡历史文化

本报讯(记者 秦明豫) 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初步构建起历史文化保护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换挡提速。

目前,我省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位居全国第四;中国传统村落708个,位居全国第二;拥有5处世界文化遗产、17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国家工业遗产、8处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08年《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出台以来,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会泽、通海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继出台或修订了保护条例及保护管理办法;2020年10月1日,我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单行条例《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在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的保驾护航下,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保护与发展的典范。

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通过对建造古法的细致研究,原样恢复了古建筑及古街道,开创了以原味保护为主的“沙溪模式”;大理市喜洲镇周城村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妇女联合会等作用,监督村民保护古民居、古树木,形成以自发保护为主的“周城模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景迈村在对传统民居详细调查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村民建房手册,指导村民新建和修建房屋,构建起更为细致的分类保护体系;腾冲市和顺镇水碓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逐步实现了“先保护后利用、边保护边利用”的社会利用反哺保护新模式。

据悉,今年,我省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云南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参与的《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正在完善审批程序,该《保护规划》将为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供分类严谨、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探索州(市)层面跨县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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