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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尺度

潘铎印

近日,媒体披露了兰州银行原监事长李玉峰“花式送钱”的案件细节。李玉峰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明基行贿近300万元。但在法庭审判时,却辩称这些钱不过是“人情往来”“业务提成款”。

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人际交往中正常的人情往来是交流沟通的一种方式。人情往来,可以是单纯的感情,如相互间走访;也可以是象征性的钱物,如在节日或对方有大事喜事时,赠送礼金礼品。礼尚往来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人在情感的内在驱动下互相往来体现温暖,无可厚非。

然而,细看有的“人情往来”,实质上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钱权往来”。把钱权交易和利益输送当成“人情”,是对腐败行为的遮掩。拿“人情往来”当遮羞布、挡箭牌,掩盖不了行贿受贿的本质。

变味的“人情往来”,其罪不在人情,而在贪欲。在这种腐败交易中,随着一次次人情债的累积,有来不能无往,还情的愿望就会在潜意识里生根。而当对方有所求时,有些领导干部就会念及往日人情,心存侥幸地用公权还情。对别有用心的送礼人来说,人情投资最终达到了产生腐败收益的目的,人情往来也成了贪官们敛财的手段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70%至80%的腐败分子有收受人情的记录,此时人情就成了他们收礼受贿的罪证,让“人情往来”沦为腐败的“陷阱”,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存在于官商之间的人情往来,实际上是在为权钱交易进行美化。分析当下的公权私用等腐败现象,从中大都可以发现人情的影子。党员干部手握权力,有些人就来拉关系、套近乎,无论是逢年过节还是红白喜事,就送来烟酒茶或红包,美其名曰“人情往来”。在个别领导干部看来,手中的权力,是个人的私有物,是自己可以任意支配的东西。朝权在手就大肆利用,为不法商人开绿灯,借机收受贿赂,远远超出人情往来的范畴。变味的人情往来,大开权钱交易之门,污染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是公器、权力为人民,领导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住权力关,把握人情往来的度,破除交往潜规则,在人情往来中坚守廉洁红线,不让人情往来成为腐败温床。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悬“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利剑,让行贿者付出代价,斩断权钱交易的利益链,压缩行贿者的生存空间,让围猎者寸步难行、投机者血本无归。

情谊再浓,不可越纪;往来再密,不可违法。身为人民公仆,不可能没有人情味,但更不可没有原则性。领导干部必须把礼尚往来的人情当作大事来对待,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正确把握工作联系、私人交往之间的分寸,要在职责范围、纪律约束下开展健康透明的人情交往,警惕人情往来中的陷阱,切莫让人情在往来中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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