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张灿坤) 近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倒查分析,着力在“线索清仓”“伞网清除”上下功夫,确保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深查透。
为使案件倒查取得实效,景洪市纪委市监委整合7个部室的力量,调取景洪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侦办的20件涉黑涉恶案件卷宗共209盒,聚焦遗漏未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拖案不办、遗失卷宗和证据、漏人漏罪、领导领办不力、包庇纵容、降格处理等现象及“一案三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未对相关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和未对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现象进行逐案过筛,再以专题会形式集体分析研判,严防“漏网之鱼”出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景洪市纪委市监委还对322个查否案件回溯核查,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9个,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梳理涉及政法干警的问题线索,立案291件。同时,坚持常态化“清零”线索,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总台账,采取逐一挂账销号处置措施,按照“增量随时发现随时办结”的标准,统筹调配力量,限期办结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成果,推动常治长效,景洪市纪委市监委认真总结分析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对9个市直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