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并以行贿罪、受贿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得益于“巡审联动”的探索实践,双柏县快速揪出了粮食领域的“硕鼠”。
近年来,双柏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将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优势互补,走出“巡审共商、巡审共进、巡审共享”的新路子,推动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贯通。截至目前,双柏县依托“巡审联动”发现相关问题12个,移交问题线索7条,挽回经济损失172.75万元。
巡察前,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力争监督重点、关注方向一致。审计部门将县委确定的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审计资料以及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底稿资料和有关问题线索,提供给巡察组进行分析研判;对已审计结束但未出正式审计结果报告的,由相关审计组向巡察组介绍审计情况,并提出需要巡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准确锁定巡察重点和疑点问题,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巡察中,审计人员着重从被巡察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以及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方面发现问题和疑点,及时与巡察组进行资源共享和会商研判。巡察组采用个别谈话、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围调查等方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巡审共商、追踪印证,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采取“边巡边移”的方式及时把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与审计有关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向审计组提出建议,作为开展审计的重要参考。
巡察后,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审计成果在巡察工作中的综合运用。审计组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下一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事项,强化巡察成果的再利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审计)的单位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整改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整改率较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点名通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进行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巡审联动较好地实现了力量上相互支撑、工作上相互补位、资源上相互匹配,增强了监督合力,推动实现工作成本‘1加1小于2’、监督实效‘1加1大于2’。”双柏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表示。
本报通讯员 刘余芳 普娅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