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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期“彩云消费券”今日起发放

本报讯(记者 韩成圆) 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9月3日至9月12日,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发放今年第二期“彩云消费券”,助力消费回暖复苏。

第二期“彩云消费券”于今日10时起发放,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领取,并在领券平台上参加活动的商户中使用。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餐饮券两种,每种消费券每个手机每一期最多可领取一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通用券和餐饮券不得叠加使用。通用券面额有四种,分别是:10元券,消费50元可用一张;25元券,消费100元可用一张;50元券,消费200元可用一张;80元券,消费300元可用一张。餐饮券面额有两种,分别为:50元券,消费200元可用一张;100元券,消费300元可用一张。

消费券的申领、使用规则以及可使用商户名单等,消费者可通过省商务厅官网“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专栏或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彩云消费券”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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