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9年命案全破,连续50个月命案“零发生”,连续26个月“两抢”案件“零发生”,连续13年无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连续11年无亡人火灾……这份亮眼的平安建设成绩单,是“奋进新征程 云南更平安”全媒体采访组近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采访时见到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极大提升的背后,当地政法机关付出了哪些努力?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走进漾濞县公安局进行探访。
“我们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坚持‘命案可控’理念,抓住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压减命案的发生。”漾濞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根告诉记者,全县公安机关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共治,着力在防范上下功夫。
管住“小问题”,防止“民转刑”。全县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为抓手,全面落实“一村一辅警”警务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邻里、婚姻、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做到早介入、早调查、早取证、早化解,及时消除隐患。近3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
管住“重点人”,防止“发命案”。对重点人员进行深入排查,并建档立卡、造册登记、包保化解,落细管控措施,做到管得住、稳得住、控得住。
管住“社会面”,防止“大问题”。2018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1784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破获案件54起,查处“保护伞”4人。同时,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管理,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强化娱乐场所、网吧、旅社、夜市摊点等监督管理,对全县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小案变大案是引发命案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团伙蓄意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引发命案的危险性大。我们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张根说。
“除了预防和打击外,出警迅速也很关键。”漾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润介绍,对县城发生的案件,要求处警民警必须在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有效杜绝处警不及时导致小打小闹变成大事件。许多案件因为控制现场和救治伤员及时,才没酿成命案。2018年8月以来,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处警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命案。
漾濞县高度重视命案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分析研判、目标考核、督导指导、县处领导挂钩乡镇、部门包村等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责任追究、考核激励、一票否决等机制,把命案防控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列为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先进集体个人和评先推优的重要内容和前置条件。
全县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命案防控重点在农村、关键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深入开展无命案县、无命案乡镇、无刑事案村(社区)、无诉讼村等创建工作,探索形成“三级书记联动”院坝会、田间会、火塘会等一批富有特色、多元化解新品牌;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四包三定”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命案防控工作全覆盖管控、全要素治理、全方位落实。
本报记者 孙贵升 陈晓波 周惠琼 胡妤雅 张琦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