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祥云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力度,压紧压实行管部门、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湖泊革命”往深里走、往实处推。
该县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等,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坚持“室组地”监督联动,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互移、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件,立案审查调查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曝光21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
肖美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