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办法,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每轮巡察完成后,县委组织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等。督查中,各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开展个别谈话、现场督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评估验收整改成效。
全面完成整改的,进行销号;整改基本到位的,由相关职能处室继续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提醒。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综合成果运用。
黄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