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建立“1234”巡察整改机制,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抓实1个反馈,即分管县级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的反馈会,并在会上对问题整改进行强调和安排;压实2个责任,即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部门的责任;严把3关,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组对问题整改审核把关,构建监督合力;做到4个送达,即反馈问题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压实责任,做好日常监督。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作为整改工作的着力点,以整改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据悉,十四届县委以来,巡察共发现问题1708个,达到整改时限1043个,已完成整改993个,整改率达95.21%,正在整改715个。通过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的巡察整改,促使问题得到根治,促进工作作风有效转变。
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