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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检查

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联动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普洱、丽江8个州(市)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噪声投诉居高不下问题原因、噪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噪声污染问题,检查组当即对责任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发现噪声治理好的案例,及时收集、汇总噪声的相关情况、降低噪声污染的方法。在认真听取各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充分考虑存在困难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提出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8个州(市)的现场检查情况逐一分析后发现,噪声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当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职能职责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畅,噪声污染违法成本低、执法取证难、处罚手段单一,反复投诉得不到很好解决,以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着眼进一步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检查组从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建立投诉倒逼机制、建立问题查办跟踪机制、重视典型成功经验发掘、创建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县、将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多个方面着手,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协调联动下,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领域行政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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