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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至2月5日昆明主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熊明 余红) 记者从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1月11日至2月5日,昆明主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度假、经开8个区属限制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等11类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昆明市共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936个,数量与去年持平。其中,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度假、经开8个区共设临时零售店(点)305个,无长期零售店(点)。

为保障安全,昆明市严格规范零售布点,由属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街道(乡镇)等单位全程参与审核定点,对占道经营和审核发证进行联合审批。严格落实零售经营“两关闭”和“三严禁”整治措施。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逐一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对全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两关闭”现象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昆明市8个主城区305个短期零售经营点将全面加装视频监控系统,所有视频信息集中到昆明市应急指挥中心,实施24小时监控。销售旺季期间,监管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零售户开展不间断线上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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