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在刚闭幕的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不少省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把履职建言方向对准了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不少问题准、内容精、措施实的提案建议,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提案一:《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罗金洪
案由:当前,全省公立医院病房陪护存在需求量大、除病人家属之外的医院护工管理混乱、家属无法长期陪护等问题。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亟须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形成一支由护士和护理员(护工)组成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推进医疗护理员(护工)职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2019年5月,福建省率先开展了公立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经过近3年来的探索,试点工作深受业界和群众好评。所谓“无陪护”病房,是指以减轻患者家属生活负担为目的,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护工)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生活照料等服务,护理员(护工)在医院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模式提供有关陪护和生活照料服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医院管理经验,在公立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是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迫切需要和有效途径。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印发《云南省公立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规范医院护工管理实施方案》,在全省公立医院选择试点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在试点医院设立护工管理机构,统一开展护工培训、调配、考核等管理工作;同时比照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进做法,构建财政、医保、患者共担的护工费用承担机制。
提案二:《关于加强我省医养结合模式下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建议》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杨圣元
案由:云南目前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四化叠加”现象突出,老年人患病比例高、带病生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及其子女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我省通过出台政策、创新模式、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建设等有效措施,在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相对于我省快速发展的老龄化势头、日益旺盛的养老需求,云南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还存在着服务供给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医护人员缺乏且专业素养不高、老龄产品供给不足等短板和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任重而道远。目前我省养老护理人才的数量不足、服务能力欠佳、服务水平不高,是困扰我省医养结合模式下养老服务的一个难题。
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重视和支持,完善人才培养激励、人员持证上岗、福利保险等制度,将相关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补助、津贴、奖金等方式,提高现有养老护理人员的福利和待遇水平,促进护理服务质量提升;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专业化培训,建设和培养高质量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通过政策倾斜或补贴方式,鼓励民办等各种性质的社会养老机构的建立,为养老服务提供机构保障。
提案三:《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案由: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云南省60岁以上人口为703.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1%;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507.3万人,占总人口的10.75%。703.8万老年人中,400万左右患有慢性病,失能和部分失能的110万人、完全失能的26万人左右。“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老龄化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养老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市、省,乃至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它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挑战,主动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我省的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建议: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发展。持续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托管、划转等形式,实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大力改进农村养老,打造以中心乡镇为核心的配套设施齐全的标准化区域敬老院,以中心乡镇辐射周边乡镇、村,彻底改变农村敬老院低水平覆盖、功能效益低下的现状。
本报记者 张潇予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