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苏榕 通讯员 李毅 宋婕) 去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对澄清工作的适用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和保护机制等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信访室牵头,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承办部门,围绕核查过程、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等关键环节,对经查失实的检举控告进行再研判,在确保客观公正的情况下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红塔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普及纪法知识,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澄清失实检举控告30件,涉及党员干部3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