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外
我国从秦代开始实行流官制,主要在中原、江南等汉族人口和文化占主体的区域实行。少数民族区域实施流官制,也称“改土归流”,主要是明、清、民国时期,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逐步改变原有的世袭土官制,由朝廷直接委派流官进行统治。流官的特点是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具有流动性,受朝廷所管,一纸任命马上“颠沛”,故有人称流官为“宦游”。
马龙“流官”一瞥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王朝在今马龙区境设置铜濑县,隶属益州郡,唐初叫同起县,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马龙州,今为曲靖市马龙区。马龙历史上有较长时间由流官而治。
就明清州县来说,流官首先是知州,其次还有同知、学正、训导、教谕、吏目等,都由朝廷派遣。据雍正《马龙州志》和民国《马龙县续志》记述:明弘治七年(1494年),江西高安县监生罗环成为马龙历史上首任流官知州。仅以知州和后来的县长计算,马龙从明弘治七年(1494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间,有记载的流官共109位,其中明代33位,清代53位,民国23位。流官知州中,有进士、贡士、举人、拔贡、选贡、岁贡、贡监、监生、廪生、军功、俊秀、一品荫生、吏员等。
由于战乱或对地方志忽视,或因人力物力不济等多种因素,关于马龙的史料严重缺失,流官记载不全或断续。从马龙仅存的雍正《马龙州志》和民国《马龙县续志》记载的流官来分析,可以得出一些值得总结和借鉴的启示。
“流水不腐,户枢不蝼”。流动才能显活力,社会要持续发展,管理就必须消除固化。回望历史长河,源于秦汉的流官制和郡县制这对孪生体,郡县制取代世袭食邑,流官代替世袭土官,国家政治得到集中统一,为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我国地域广阔,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大,人才优劣多寡十分不均,异地调配为官,可以扬长避短;流官跨越地域,回避血缘裙带,斩断各自为政的地缘基础,使郡县治理的“血液循环”正常畅通。
不乏留政声者
马龙是西南地区实行“流官制”较早的区域,也是没有间断的区域。从马龙两次所修志书“名宦”的记载中,一些为官者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弘治七年,江西高安县监生罗环首任马龙流官知州。任职期间,敬神恤民,尊老爱幼,推行礼仪,倡除陋习,改观民风。任满卒于官,军民感念他的为官为人,自发前往祭拜。
福建惠安县举人陈升,先任岳州府通判,后升任马龙知州。年富力强,有才干,有政绩,为人耿直,最后遭到僚贰诬陷,马龙百姓为其深感惋惜。
江西临川县举人李珊,先任安宁州学正,后升任马龙知州。掌管政事仁慈,洁身自爱。面对安铨动乱,挺身抗敌。轸念百姓遭受的疾苦,屈己待人,延请贤士。在任9年,后荣升广东韶州府同知,去任时军民多不忍离。
南直隶全椒举人张棅,任马龙知州时,任陈汉首建州学,公正地分派赋税和徭役,热心民事,件件可述。
此外,还有山西灵石县贡生张鉴,由知县升任马龙知州,公正廉明,爱护百姓。江夏(今武汉市武昌区)拔贡陈班,任马龙知州,正处战乱,民皆离散,他关爱流离失所的难民,吸引不少人返乡定居。松江娄县监生黄廷,任马龙知州,礼贤下士,爱护百姓,轻财好义,兴建孔庙大殿及马龙州儒学学署,又捐资把城东关帝庙迁建云龙寺,还有修桥济众等不少善政……
良政还需良才
在马龙为政的100多位流官中,也存在大部分流官或走走过场,或碌碌无为。清末年间,马龙知州有的一年一换,有的一年两换,甚至一年三任。新任的流官还未充分了解地方风土人情、政务人事、发展状况,便又“流”至他处任职,难有作为。因此,到1917年,马龙还是“既乏航运之利,又少灌溉之功。故商务廖廖,民人多以山耕为生,昔人称为四大穷州之一”。
从深层来看,流官制虽然是良好的治理制度,但选用什么样的人为官是关键。仁政爱民是封建官员为官从政的道德准则,然而明清至民国时,吏治腐败,买官、跑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道德堕落的现象屡见不鲜。官场贪官、庸官、昏官和奴才充斥。清官、好官、正直有为的人才往往受打击或排斥。加上时局动荡,流官成了“流窜的官”,种种弊端,导致社会发展缓慢。
以古鉴今,典籍之事往往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今天,在先进社会制度的基础上,要杜绝昏官、懒官、庸官、贪官,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还须从体制机制着手,形成一套系统完备、严密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用人选人标准,建立官员任期及政绩考评制度,建强人才队伍,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有用武之地,有广阔舞台。
(作者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