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扫码读全文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亟待健全、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领域财经纪律亟需整治等问题。

《意见》明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健全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此外,《意见》对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 报头

  • 中国发展惠及世界

  • 多方发力久久为功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云贵社科界开展交流深化合作

  • 奋力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 分享经验做法 推进措施落实

  • 星星火炬照前行 争做红色追梦人

  • 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