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要把促进新时代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
首先,要抓好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注重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其次,要切实解决好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期盼,以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进城后的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问题,提高城市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此外,还应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繁荣城市少数民族文化阵地,在公共场所打造民族文化展示角,开展节庆民俗活动,建设好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的“精神家园”。
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