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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与上海福建签订合作协议

开启沪滇闽滇人才培养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 李海球) 近日,沪滇、闽滇技能人才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分别在上海市、福建省签订。协议聚焦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帮扶、技能竞赛、师资共育等领域合作,以培养一批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实现双方技能人才优势互补,互助双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调研考察组,先后深入两省市有关企业、院校和基地,聚焦云南产业发展,与上海市、福建省人社部门联合量身定制技能人才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福建每年与云南共同培养1000名适应双方产业发展要求的云南籍高技能人才;上海每年为云南培养1000名以上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云南籍高端技能人才,每年统筹协调沪滇劳务协作资金500万元,为云南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次以上。

云南与上海、福建结合云南籍入沪、入闽就业人员实际,在区域之间、院校之间开展“州市结对、院校结对、品牌结对”共建行动,共建共享一批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开展技能人才共建共享合作的同时,积极探索“上海总部+云南基地”“福建总部+云南基地”模式,开展异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省与上海市共同在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和企业中探索挂牌培育一批新型技师学院,组建“专业(工种)联盟”;与福建省积极探索实施“多元模式办学”,开展中高级至技师层次合作办学,推进教学、就业服务等资源信息化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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