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和个人已经全国总工会推荐评选机构初审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凡对公示名单中任何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向云南省总工会实名反映,对匿名电话、匿名信不予受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871—64149952、64143809(传真)
省总工会机关纪委电话:0871-6414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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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总工会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