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森林防火科普知识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须知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可以用水浇、土埋、树枝扑打等方法及时扑灭。如果火势已起,一定要马上转移避险,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千万不要逞强。转移避险时,一定先判断风向,逆风逃生。如果风停了或者暂时无风,可能是风向要发生变化,一定不要大意。要选择没有灌木丛等植物的区域避险。进入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除周围可燃物,排除安全隐患。

森林火灾除了高温火焰会给人造成伤害,还有浓烟和一氧化碳。所以遇到森林火灾,撤离时如果周边有水源,可用浸湿的衣物等遮掩口鼻。撤离时还要注意避开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形,尽量往着火地的两翼逃跑。

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报记者 朱丹 整理

  • 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开赛

  • 2023石屏异龙湖环湖马拉松开跑

  • 报头

  • 凝心聚力,奋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

  • 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生命科学与大健康论坛开幕

  • 重引领强服务 扬青春建新功

  • 农业经理人成为农村新能人

  • 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行”走进红河

  • 昆明市全民阅读大会举行

  •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须知

  •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