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邵聪美 杨友泽)近日,永善县细沙乡党委对照十条措施,对工作中失职失责、违反纪律的4名干部进行集中约谈,细沙乡凉水村党总支部书记万松主动向自己“动刀子”。
《永善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十条措施(试行)》(简称十条措施),是永善县围绕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制定的工作指南。
十条措施紧紧围绕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3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自身职责和监管职责,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与挂联乡镇(街道)、分管部门的班子成员共责,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共责,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站所共责,并将履职尽责情况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工作调动、晋升晋级、年终绩效分配等挂钩。
永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有效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