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故事
“做法官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大学毕业进入弥勒市人民法院以来,李治平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用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刚进入法院工作,李治平就被安排到距离弥勒市区50公里外的朋普镇法庭做书记员。“我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5个子女对赡养老人产生分歧,案子不复杂,但这种事情在农村并不少见,最适合用来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李治平说。所以,他将此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社区审理,子女当庭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后,李治平结合案件向旁听的群众普及了赡养老人的法律知识。
据统计,李治平在朋普法庭工作期间,整个法庭受理案件1220件,他一人收案1023件,办结986件。由于办案作风扎实、业务能力精湛,李治平被任命为弥勒法院副院长,他分管的刑事审判庭在2022年间共受理案件1044件,审结1007件。
“法律是冰冷的,而适用法律的对象是一群有血有肉的人。”李治平说,正因如此,法官办案要将情理法有机结合。担任副院长以来,他带领法官改变以往传统的坐堂审案模式,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努力将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打通司法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从业十余年间,李治平始终坚持让每一位当事人都切身体会到审判机关的温暖,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力量。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本报记者 黄翘楚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