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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市场监管执法

长江禁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讯(记者 朱丹) 自2020年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委、省政府成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长江禁捕工作,要求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攻坚战。

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沿江7州(市)同步组建工作专班。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十年禁渔”网格化管理,建立沿江7州(市)长江禁渔执法协作机制,制定水产品市场经营规范,严格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对商超、农贸市场、活鲜市场、水产品市场等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实施全面管控。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深挖案件线索,紧盯“卖、买、吃”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网络交易和广告,全链条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从流通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严防非法渔获物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杜绝野味和野生鱼虾等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店,严禁以“野味”为噱头吸引和欺骗消费者,监督食品经营者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重点监督餐饮单位门店内外的广告招牌、菜谱是否存在“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宣传行为,全面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3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205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475家,检查农贸市场45600家、商超70795家、餐饮单位441322家,监测电商平台389308个,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348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96次。案件查获量明显下降,涉刑案件大幅减少,市场上公开销售长江野生鱼的现象基本杜绝。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被国务院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表彰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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