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通讯员 张亮 龚雪梅) 为进一步拓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律服务体系,凝聚社会拥军力量,近日,由普洱市律师协会推荐,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共同审定,在全市选择了21个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人数较多、具有团队奉献精神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拥军服务站”并授牌。
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拥军服务站”的通知》,明确“法律服务优待清单”和“法律援助清单”,并向社会发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法律拥军服务站”可享受5项优惠优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拟诉讼类法律文书、起草简易型合同、协议;社会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代理费按各律所收费标准的50%给予优惠;退役军人开展企业法律顾问费按各律所收费标准的50%给予优惠;涉及法律援助的,法律拥军服务站可帮助服务对象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