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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新区发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本报讯(记者 肖永琴)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日前,云南滇中新区发布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本次发布的《滇中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共有79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涉及商务、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企业和群众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作出承诺的,一律当场办结。

通过此次深化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滇中新区进一步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今后,滇中新区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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