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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西双版纳实践

魏学红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总结出来,指导其生产、生活的智慧,是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有13个世居民族,2021年末,全州少数民族人口79.28万人,占户籍总人数的77.9%。各民族对自己民族文化有较强的认同感,在乡村治理中容易达成治理共识,是乡村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治”融合的纽带,也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基础。

民族乡贤+法治: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论语》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文化是以德治国、以理服人的重要形式。乡贤是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和地域标杆式人物,深受本民族百姓的广泛认同和推崇,其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婚丧嫁娶、子女教育等方面均起到很好的道德示范和引领作用。乡贤文化,就是这个地域历代乡贤积淀下来的榜样文化、秩序文化,是维系各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基层力量。乡贤文化是“记得住乡愁”的一种人文因素。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通过乡贤的影响力来推动实现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效能,已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目前,西双版纳州多数村寨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乡贤和乡贤文化的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民族习俗+法治: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民族习俗,是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相沿积久而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其潜移默化根植于村民心中,成为规范各民族群众行为的准则。而法律作为他律,在乡村治理中需要传统习俗的助力。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法治融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西双版纳州在乡村治理中积极融入民族传统习俗文化,有效凝聚人心,促进共治。如基层法院调解中结合不同民族民俗总结出不同的矛盾纠纷调解方式;再如一些村寨通过本民族传统仪式引导村民诚实守信、遵守村规民约,服从村寨管理和安排,有效推进了乡村治理、民族团结。

民族节庆+法治: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力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节庆是民族文化在实践中进行庆祝的仪式活动,也是国家对各民族认同和尊重的实践体现。西双版纳州13个世居民族,一年中节庆活动多而丰富,各民族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深度融合的格局。节庆活动也成为了各民族传承民族文化,民族成员间相互沟通交流、搭台唱戏的舞台。西双版纳州结合各民族文化特点,不断创新“民族节庆+法治”的宣传方式,利用少数民族傣历新年节、嘎汤帕节、特懋克节等民族节日,采用民族语言、文字等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借用小品、舞蹈、歌曲、广播剧等民族文艺活动,录制光碟、编印挂图、手册等宣传载体发放,传播法治精神、诠释法治内涵,有效提升了“民族节庆+法治”的宣传成效。

(作者单位: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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