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综合监督单位各类问题64项157个,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健全完善制度32个,改进工作17项……这是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交出的会商工作成绩单。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建立会商工作机制3年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坚持边施行、边探索、边完善、边提高,着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将会商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针对综合监督单位就整改而整改等问题和情况,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将各类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盘点、再梳理、再研判,形成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综合性通报,面对面点问题。采取灵活的会商方式,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并适时与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情况、通报问题、督促整改。
为避免会商的问题“一提了之”“雨过地皮湿”,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将会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传达到各基层党组织,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任务分工。在下次会商时,把上次会商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既听取问题整改情况,又通报对整改的再监督情况,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随着会商工作机制的深入运用,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会商工作、落实会商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形成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局面。除将会商指出问题整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外,综合监督单位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改进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努力把问题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工作质效上。目前,会商通报指出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已成为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内部巡察的切入口,而一些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也随着会商工作的开展得到有效整治和解决。
本报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魏建民 陈光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