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葛调作为彝族群众口耳相传的民歌,是当地群众互相交流、诉说情感的重要方式。将法、理、情融入梅葛调中,能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姚安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志华介绍,姚安县法院推出了由法官和梅葛乐师调解员组成的“梅葛民歌法庭”,为群众提供极具亲和力的解纷服务,化解了不少群众的“心疙瘩”。
“梅葛民歌法庭”“梅葛调解”等创新经验和做法,有效激发了基层治理能力内生动力,成为楚雄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生动实践。
基层治理的稳步提升,离不开法治建设的发展。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持续推进法治平安楚雄建设,以法治保障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统筹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颁布实施10部单行条例和5部地方性法规。
新修订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办法》,规范了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为楚雄彝医药的传承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启了有楚雄特色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新空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作为云南省首部养老服务条例,推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具有楚雄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楚雄州持续推动民族立法,注重以“小切口”为立法突破口,组织编制《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从法治和政策层面立起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并始终把全州各族人民的平安幸福当作头等大事,持续推进“平安楚雄”建设,让良法善治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 吕瑾 见习记者 王璐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