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生 态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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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创新集体山林自主经营新模式——

做深做实林长制

“我承包了1500多亩集体山林,聘请了4名护林员、10多名季节管护工,每年向护林员(季节工)支付管护费30多万元。这种自主经营管理模式既保护了生态,又为群众创造了更多的务工机会,实现了经济与生态双赢。”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集体山林自主经营户王红刚口中的集体山林自主经营,是保山市推行“一长四员三队”林长制的升级版。

保山市共有林地面积1979.46万亩,分别占全市总面积、全省林地面积的69.23%和5.27%。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61.66%和80%,均位居全省前列。境内1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37.43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8.3%。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林长制,我们加强基层林长制体系建设,立足实际探索推行‘一长四员三队’林长制管理新模式,健全体系、压实责任,筑牢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杨俊说。

近年来,保山市在抓紧抓实林长制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把林长制的焦点放在探索林长制管理新模式上,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四级林长、村组专管员、护林员和自主管理员分别为1945人、9569人、7072人和118人,新组建市、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10支330人,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38支661人,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扑火队1057支25376人。

“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创新源头管理模式是纵深推进林长“治”的关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探索推行“一长四员三队”林长制管理新模式,形成了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权责更明确、管理更精细、运行更高效、保障更有力。

本报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郁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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