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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做大做强林下经济

本报讯(记者 王丹)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10项重点任务,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林下“一产”,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等种植模式,培育一批国家林下种植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依法适度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采集利用,培育发展野生菌类、森林蔬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推广林畜、林禽、林蜂等发展模式,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

聚焦林下“二产”,意见明确促进林下产品加工转型升级的任务。招引培育一批产地初加工经营主体,在林下产品主产区加强初加工和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林下中药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等加工企业立足产地,合理布局初加工,推进林下产品产地趁鲜初加工。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引导林下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支持林下中药材、森林食品、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延伸产业链,不断提高附加值和综合效益。

促进林下“三产融合”,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森林景观利用。发挥云南独特多样的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建设,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发森林医养、森林研学、森林旅居、森林温泉、森林运动、森林食疗等类型新产品,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品体系。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林草资源经济,意见提出育强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林下经济特色品牌、拓展产销贸易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明确到2025年,全省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600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涉林下经济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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