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拖欠近十年的14.45万元租金打到了村集体的账户上,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朵把村委会办公室一片欢腾。
时间回到2014年。朵把村将村委会一块土地出租给某酒厂做厂房,并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但自2015年底以来,对方一直未支付租金。“我们采取过签订还款计划、帮助其开拓销售渠道等措施进行催收,但效果都不太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无奈地说。
2022年8月,江城县委第三巡察组根据安排进驻朵把村开展巡察,村监委主任向巡察组反映了这一问题。村干部们纷纷道出催收之艰难,希望巡察组帮忙想想办法。
巡察组当即找到酒厂相关负责人李某某询问缘由。“我们不是不想交租金,但是这几年生意确实不好做,我们也难啊。”李某某辩解道。
“你们这样长期拖欠土地租金,损害了群众的集体利益。”巡察组组长耐心地向其解释。
此后,巡察组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李某某还是不以为然,无动于衷。
巡察组立即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到巡察组的报告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将该问题反馈给勐烈镇党委督促办理。
“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那就按合同办事。”勐烈镇纪委书记建议朵把村村委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尽快将拖欠租金收回归账。
最终,朵把村村委会收到了民事判决书,解除与酒厂签订的合同,酒厂全额支付拖欠的租金。
“村集体经济事关群众利益,必须想方设法、不折不扣保障每一分钱都收归集体。今后如果再遇到此类事情,要及时寻求帮助,不能一直拖着,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该镇纪委书记对村委会干部说。
巡察结束后,针对村级财务账目混乱、管理制度不完善、长期拖欠集体资金等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以清理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为重要抓手,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收集力度,防范廉政风险,以有力监督保障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使用。
本报记者 沈浩 通讯员 李志娇 雷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