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州(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企业:
云南省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系统性重塑,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云南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等50个单位“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牛楠等96名个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应急管理事业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