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出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省级层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搭建云南省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推进市、县、乡、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和实践推广,扎根基层、服务民生,切实将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我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