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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四个一”改革激活新动能——

拓展增值政务服务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去年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引领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全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通过扩大乡镇职权、优化机构职能、整合乡镇资源、统筹编内编外人员,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统筹、权责清晰、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形成了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四个一”治理新模式,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大提升。

通过半年多的改革实践,目前,楚雄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100%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专业执法队员655人,招录乡镇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248人,平均能承接省下达赋权事项135项,推动乡镇从“行政末梢”加速向“治理枢纽”转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基层办事更便捷

“2019年,我往县城跑了好几趟,才办下来备案手续。现在方便多了,只需去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能帮我办理。”近日,提起两次办理规模养殖场备案的经历,来自楚雄州永仁县猛虎乡的林洁感慨地说。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楚雄州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的改革。2023年,我省印发《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去年7月,楚雄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了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针对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权责交叉等难题,楚雄州以“一乡镇一清单”模式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推动基层政策落实有序、职权执行到位。对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规定的86项、楚雄州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的26项行政职权事项,形成112项的《楚雄州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规范权力标准和范围,确保《目录》之外无职权;秉持赋权事项据需而入原则,采取州级统筹赋权、县乡因需择权的方式确定乡镇赋权清单,州级层面制定统一赋予乡镇行政职权事项105项,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的行政职权事项37项,全州103个乡镇平均承接赋权事项135项,承接率95.07%,其中有40个乡镇承接赋权事项达100%,真正做到切合基层需求,贴近发展需要。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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