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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基层,深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群众共享社会治理成果。”楚雄州委编办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基层办事进多门、跑多次、效率低等难题,楚雄州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升级“统”的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行机构场所集中、审批服务事项集中、服务人员力量集中的“三个集中”,在全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都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站),立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动态调整公布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准编制“一看就懂”的办事指南,整合站所职能、强化协同配合,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内流环节,以“前台+后室”快捷办公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进办事提质增效,实现了基层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基层治理更优化
2023年9月22日,楚雄市鹿城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正式揭牌启用,至此,楚雄市15个乡镇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及应急救援机构已全部挂牌并投入使用。通过“四个一”改革,楚雄市形成了基层机构场所、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力量的集中,实现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基层治理”一体协同。
针对基层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管不好”等盲点,楚雄州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每个乡镇组建不少于5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州县下沉编制、乡镇统筹调剂方式,归并执法人员、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乡镇谁来执法、执哪些法、怎么执法的问题,赋予执法队乡镇水务、农业、林草等10个领域163项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编制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手册,统一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标识,明确办公地点,全面打造集办事、监管、处罚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建立县级赋权执法部门派出执法人员驻点乡镇参与执法工作机制,将乡镇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县级派驻乡镇的工作人员编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联合执法,并通过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执法程序标准化、综合执法效能化,推动乡镇执法力量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发力”的转变,真正做到了“看得见”就“管得了”“管得好”。改革实施以来,全州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服务300余场次,日常执法检查500余次,行政执法案件300余件,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针对基层救援力量薄弱、资源分散、信息脱节等问题,楚雄州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经费投入、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整合资源,建立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实行“一体协同强治理”,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调度,推动基层治理齐抓共管。整合乡镇安监、林草、消防、水利、气象防雹等人员“多员合一”,在全州103个乡镇组建了规模不少于15人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新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在做好区域内森林火灾、地震、地质、水旱等灾害防范及处置工作的同时,全面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处突维稳、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等工作任务,打造具有抢险队、救援队、巡防队、执法队、服务队、宣传队“六队一体”综合治理力量,达到阵地合建、人员合用、物资共享的“1+1+1>3”的末端治理效果。本报记者 吕瑾
基层说
自全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以来,永仁县出台了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公布行政职权248项,依法赋予7个乡镇140项县级行政职权,并在各乡镇分别组建一支集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应急保障、服务群众“四位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有审批职能的站(所)集中上班,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这不仅解决了过去群众办事多头跑、跑得远的问题,而且有效破解了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权责交叉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现在权责全面承接到位,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基层治理也更加高效。
——楚雄州永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文娟
短评
楚雄州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个一”改革的积极探索,拓展了增值政务服务,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既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又因地制宜管理好基层社会,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