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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森防指发布《无火清明倡议书》

本报讯(记者 朱丹) 3月27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无火清明倡议书》。

清明节正值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森防指办倡议社会各界朋友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易引起森林草原火情的祭祀方式,倡导踏青遥祭、鲜花祭祀、网络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你我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参与护林防火行动,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和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如果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遵守《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进山入林主动扫描“防火码”,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蜂、焚香、燃烛、祭祀烧纸、放孔明灯和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林区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杜绝因施工作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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