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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勐海启动生态安葬试点

本报讯(记者 李春林 戴振华 见习记者 林丽华 隋鑫 李彤) 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海县开展生态安葬试点工作,推动生态集中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实现安葬方式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使节地生态丧葬习俗成为主流。

4月3日,沧源县推行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勐海县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启动仪式举行。

在推行节地生态葬前期工作中,沧源县将殡葬设施的提升和规范作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的重点,不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同时结合当前殡葬改革工作实际,起草《沧源佤族自治县推行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该县有殡仪馆1个,公墓623个点,占地面积5048亩,全县公墓均实现全公益化。本次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历时两年,分三个阶段推进。沧源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实现2025年末,全县自然村级节地生态葬公益性安葬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建设县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点,提升改造8个乡(镇)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点,实现县、乡、村节地生态安葬场所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比例达90%以上,让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改革主流。

勐海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在试点工作中,勐海县率先划定生态安葬区,明确了11个乡镇58个村居委会697个村居民小组为民俗生态火葬、遗体深埋不建坟不立碑生态安葬区,覆盖人口22.3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60%,行文备案852个民间公益性生态墓地,为民间生态安葬提供了有力支撑。启动仪式上,勐海县政府与所辖11个乡镇签订了实行生态葬式葬法的责任状。当天,该县还在县城泼水广场举行了主题为“爱在清明、绿色祭祀”清明节集体共祭活动,倡导文明祭祀,摒弃陈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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