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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集体资金“颗粒归仓”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资金违规使用、资产资源被滥用,今年以来,在广南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那洒镇纪委在全镇集中开展农村集体资金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村民利益。

那洒镇有11个村委会171个自然村256个村民小组,资金账目众多。镇纪委主动厘清账本子,印发清账工作要点和具体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我们在各村全面自清自查的基础上,成立专项督查小组,重点聚焦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实地了解、查阅账目、走访群众等方式展开清理整治。”那洒镇纪委书记介绍。为切实查清多年来的账目情况,镇纪委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针对清查出的违规使用工作经费、违规购买烟酒、公账私存等问题,镇纪委督促各村工作队和村干部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讨、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115个村民小组的资金清理工作,清退了部分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依规依纪处置。

既抓当下改,又抓长久立。针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镇纪委督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细则,并请镇政府统一定制农村集体资金收支记录簿。

“在厘清多年旧账的过程中,我更加明白了集体资金该如何管理和使用。现在,每一笔账目都清清楚楚,不会再出现报账混乱、往来不明等现象了。”镇纪委在对董德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时,村委会主任深有感触地说。

“推动农村集体资金‘颗粒归仓’,是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之举。”广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挥“贴身”监督优势,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使用和管理,以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张文峰 通讯员 汪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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