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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接3月19日第四版

第一节 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提高宪法实践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宪法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提高立法质量

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立法规划计划和立法审查,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人大立法与政府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实践紧密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障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创新丰富立法方式,积极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第三节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跨部门协同执法效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第四节 严格公正司法

全面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相互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政法机关自觉接受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加强公益诉讼。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司法责任界定标准,完善提请审查、审议决议、权利救济等程序规则,完善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审执分离,强化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

第五节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省各族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和“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性法治评价。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强化涉外法治保障与服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第三章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建好建强村(社区)“两委”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志愿彩云南”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强化网上网下协同治理,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建设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畅通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突出学生校园餐和平台外卖安全监管,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统筹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第十八篇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促进周边安全、边境安宁、经济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康,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第一章 维护好国家安全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突出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网络安全、矿产资源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能源安全,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安全防护,促进各领域安全协同联动。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优化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走私、枪爆、毒品、暴恐犯罪的力度。保持对“三股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替代发展等海外利益保护。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

第二章 守护好经济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防系统性风险,实现经济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确保极端情况下经济社会运转不中断、不停摆。

第一节 保障粮食安全

坚决扛牢粮食生产责任,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增强自我平衡能力。加快实施部省级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建设,促进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强化粮食价格、补贴、保险支持,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高种粮积极性。完善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升级改造全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仓房,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支持有能力的地区建设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综合体,开展粮食物流网络提升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粮食生产、运输、储存等重点环节节粮减损监测,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政策宣传,营造崇尚节约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提升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实施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和重大矿山项目建设,加大铜、铝等战略性及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推动稀土、钛、锗、铟、铂族等稀贵金属增储上产,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供应保障能力。深化重要矿产国际国内合作,构建省级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关键战略物资非法外流打击防控体系,保障出口管制措施精准落地。加强化石能源储备能力建设,构建多元储备与多层次储备相结合的能源储备体系。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统筹煤电油气等供给保障,不断提升能源安全保供和风险应对能力。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省际、国内外等区域能源互济,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第三节 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目录清单,健全稀贵金属、生物医药等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处置机制,强化重点产业链核心环节管控,保障重点企业正常生产和运输渠道畅通。构建产业链风险防控体系,形成覆盖产业链全环节的风险感知与预警处置闭环系统。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品类,充实完善各级政府储备,引导企业建立合理库存和产能储备,鼓励社会单元开展必要储备。统筹储备规模与生产能力,统筹区域布局与机动能力,充分衔接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动员潜力。做优做强特色资源产品,积极服务和融入大国储备体系建设,结合云南产业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的储备体系,切实增强防范抵御区域性风险的能力。

第四节 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着力稳销售、稳投资、稳房价、稳预期、稳社会、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健全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探索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跨境投融资风险监测,筑牢投融资风险防控屏障。以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加强重大金融风险清单制动态管理,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严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研判。完善央地协同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第三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第一节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建强各级应急指挥部,健全“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优化完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各级各领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基层应急力量综合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大震巨灾风险防治能力、地震气象预报预警能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处置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综合能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安全隐患防治,强化地质、食品药品、信息等领域安全治理。提升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水平。

第二节 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完善城市防洪布局,系统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和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建设,加快推进加密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提升洪涝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常态化开展燃气、危化品、矿山、建筑、消防、交通、工贸、特种设备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以省级储备为中心、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强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域全时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第三节 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完善维护社会稳定体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群防群治水平。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重点人群服务和管理,持续开展命案防控巩固提升行动。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管理。提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应用支撑能力。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安全监管机制,深化反恐怖斗争,严打新型网络犯罪。组织开展第六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第四节 守护好边境和周边安全

提高沿边地区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和国门监管能力,优化边境管控,汇集守边固边合力。加强“智慧边防”建设应用。建立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深化跨境综合执法安全合作。建立与周边国家各层级各领域常态化会商会晤机制,推动构建与我省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海外人员、机构安全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做好海外涉我突发事件危机管控和应急处置。

第四章 全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巩固提高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落实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第一节 巩固提高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

落实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化重要物资产供布局,建设一体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优质资源供给。加快新兴领域能力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强化科技协同创新,推进特色先进制造业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利用。完善需求提报和对接机制。

第二节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国防动员制度机制,深化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构建现代化国防动员体系。深化军地协同联动,优化考评和能力检验评估工作机制,完善兵役工作制度,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建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加强新域新质专业力量建设,提升援战备战能力水平、国防动员效能和战斗力生成质量。加快推进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共建共用共享体系。修订军事设施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推动“数字国动”体系建设运用。加强国防动员重点领域、重要方向平战两用设施建设。加快国防教育阵地平台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第三节 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启动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厚植家国情怀和国防观念,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基础。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探索跨军地、跨领域、跨系统协作新模式。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完善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积极解决军人军属等服务对象困难问题。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发展,优化军供站布局和力量配置,建立拥军支前工作机制。动员驻滇部队树牢宗旨意识,积极支援云南建设发展,共同续写爱我人民爱我军的时代新篇。

第十九篇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度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巩固和加强清廉云南建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持续解决“十种典型问题”,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和队伍整体活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以过硬的能力本领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更好发挥各界代表人士、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章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建立完善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州(市)、县(市、区)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规范各类规划衔接报审程序,州(市)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送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并做好落实。健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他各级各类规划落实发展规划的机制,完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备案、衔接协调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健全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促进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就业、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第三章 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

年度计划滚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做好跨年度平衡。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法修订我省发展规划条例。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细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分类推进单体项目、打捆项目落地实施。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政策举措,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探索建立完善州(市)、县(市、区)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任务落实协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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