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成圆) 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3月24日起,保山、丽江、普洱、怒江4州(市)将同步发放彩云美物定向消费券。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为期4天,每日10时起开放领取,单笔交易最高可立减80元。
本次消费券面向手机定位在保山、丽江、普洱、怒江的消费者,覆盖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含加油及便利店)等零售业态,但不包括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及汽车等已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品类。具体参与企业(商户)名单以云闪付、支付宝App活动页面公布为准。4州(市)消费券发放时间为3月24日至27日每日10时至23时59分,数量有限,领完即止。消费者领券后需在当日24时前完成核销,逾期作废且不予补发。
在发放渠道方面,保山、普洱、怒江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丽江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与支付宝App双平台发放。每个领券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限领一张。
券面设置方面,保山与怒江均设满50元减8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四档;丽江设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满500元减80元四档;普洱设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满500元减80元三档。单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省商务厅要求,参与活动的商户须严格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增设使用附加条件。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严禁用于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用途,严禁转卖或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套现信息,严禁利用外挂软件抢券。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